高雄簡易庭107年度雄簡字第12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09 月 2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07年度雄簡字第1287號原 告 劉賢鎮即鴻鎮工程行 被 告 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慶男 訴訟代理人 楊月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9 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捌萬貳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伍仟貳佰玖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原告向被告承攬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鋁製結構製作等工程,工程總價為新臺幣(下同)482,000 元,詎原告均依約完成被告指定工作後,持被告監工驗收資料向被告請款,經被告會計核對無誤,並發予驗收單據,然被告並未給付,此為被告本應給付之報酬,被告卻置之不理。為此,爰依承攬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於民國107 年4 月12日提出支付命令異議狀對本院107 年度司促字第3257號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意旨略以:兩造間債務尚有糾葛等語資為抗辯。 四、經查,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驗收款單據為證(見本院卷第5 頁),而被告雖具狀對本院107 年度司促字第3257號支付命令聲明異議並以前詞置辯,惟並未具體指出債務糾葛之事由為何,亦未提出任何證據佐證其所述為真,且其業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更未再行提出任何書狀或證據以供本院審酌,是本院綜合上開事證,依調查證據結果,認原告之主張仍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依兩造間承攬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482,000 元,及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107 年4 月4 日(見本院卷第28頁送達證書)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又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訟法第78條及第87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訴訟費用額為5,290 元(即第一審裁判費),而原告請求為有理由,爰依上開規定確定被告應負擔之訴訟費用如主文第2 項所示。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第2 項、第385 條第1 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 項、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28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王宗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5 日書記官 劉容辰 附表一: ┌───────────┬───────┬───────┐ │工程項目 │總價(新臺幣)│請款期(民國)│ ├───────────┼───────┼───────┤ │H135 100噸巡防救難艇(│150,000 元 │106 年2 月20日│ │#15)駕駛室1A1 、1A2 │ │ │ │鋁製結構製作工程 │ │ │ ├───────────┼───────┼───────┤ │H135 100噸巡防救難艇(│167,000 元 │106 年4 月5 日│ │#15)駕駛室1A1 、1A2 │ │ │ │鋁製結構製作工程 │ │ │ ├───────────┼───────┼───────┤ │G121 100噸巡防救難艇(│5,000 元 │106 年5 月20日│ │#3 )保固後甲板燃油緊│ │ │ │急切斷開關門檢修工程 │ │ │ ├───────────┼───────┼───────┤ │G126 100噸巡防救難艇(│10,000元 │106 年5 月20日│ │#7 )保固鋁構整修工程│ │ │ └───────────┴───────┴───────┘ 附表二: ┌───────────┬───────┬───────┐ │工程項目 │總價(新臺幣)│請款期(民國)│ ├───────────┼───────┼───────┤ │H105漁船鋁合金煙囪製作│50,000元 │106 年2 月20日│ │安裝工程 │ │ │ ├───────────┼───────┼───────┤ │H105漁船鋁合金煙囪製作│100,000 元 │106 年3 月5 日│ │安裝工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