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0年度雄簡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0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簡字第22號原 告 衣樂洗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瑾 被 告 蔡協同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原告於辯論終結後具狀撤回起訴,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8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玉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8 日書 記 官 李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