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0年度雄簡字第4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保險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04 月 1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簡字第432號原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建明 訴訟代理人 王裕元 被 告 莙立遊艇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章如 被 告 綠城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柳正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保險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並於民國110 年6 月3 日上午9 點40分於高雄簡易庭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程序。 理 由 一、本件被告莙立遊艇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變更,有再辯論之必要。 二、原告應於文到10日內陳報被告莙立遊艇國際有限公司之公司登記資料(足以辨識起訴時之法定代理人及現任法定代理人 ),及現任法定代理人戶籍資料(記事可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楊詠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書 記 官 蔡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