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簡字第9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會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5 月 23 日
- 當事人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丁進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簡字第948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進益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馮世弼等人間請求給付會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3年4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人於第一審敗訴部分即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13萬9,4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萬8,429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1 第3 項、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饒志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書 記 官 武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