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補字第14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會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8 日
- 當事人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丁進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補字第1429號 原 告 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進益 上列原告與被告張進展間給付會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8,80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21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上開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8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8 日書 記 官 許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