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補字第20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會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2 年 10 月 31 日
- 當事人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丁進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補字第2080號 原 告 亞洲都會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進益 上列原告與被告張子涵間請求給付會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660,200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7,533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 ,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1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 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 日書 記 官 冒佩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