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176 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96 年 03 月 08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國軍左營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邱呂鳴珠即樂豐商行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176 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3 月8 日上午10時5 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楊國祥 書記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劉明良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劉明良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96年3 月3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參萬伍仟貳佰貳拾壹元。 二、自96年3月8日以後所有之稅金均由聲請人自行負擔。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8 日書記官 謝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