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3年度重上字第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2 月 08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上字第72號上 訴 人 華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張標全律師 被上訴人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法定代理人 乙○○ 被上訴人 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 法定代理人 蕭良君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周中臣律師 黃錫耀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8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肅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8 日書 記 官 廖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