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3 月 30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28號聲 請 人 吳明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 年3 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聿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聿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170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3 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民事庭法 官 王萬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劉佩蓁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股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2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1 │聿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92ND0000000-0 │ │1 │1000 │ │ ├──┼───────────────┼─────────────┼──────┼───┼─────┼───┤ │002 │聿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92NX0000000-0 │ │1 │49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