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5年度湖簡字第9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內湖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2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湖簡字第933號原 告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俊昇 訴訟代理人 王宏穎 被 告 旭翔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文判 被 告 德普生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永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十七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內湖簡易庭法 官 李昭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書記官 王美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