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2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6 月 09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易字第268號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119號、第512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以簡式審判之旨,並聽取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乙○○共同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之;又共同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現金新臺幣貳佰元均沒收之。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及現金新臺幣貳佰元均沒收之。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㈠乙○○明知如附表一、二所示光碟片內之視聽著作於臺灣地區之著作財產權,係專屬附表一、二「權利人欄」所示之公司所有,對於未經該等公司授權而重製之盜版光碟不得散布之,亦明知於民國97年1月16日下午某時許,在南投縣南投 市○○路50之4號內,李科萬(涉犯著作權法部分,應由檢 察官另行偵查)所交付如附表一所示之視聽著作光碟,係屬盜版品,竟與李科萬基於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之犯意聯絡,由李科萬與乙○○約定每販售出1片盜版 光碟,乙○○可取得新台幣(下同)10元之代價,再由乙○○將李科萬所交付之上揭盜版光碟,於同日夜間某時許,攜往南投縣南投市○○○路47號夜市前,以每片100元之價格 ,販售予不特定人。嗣為警於同日晚間20時30分許,在上揭公園南路47號前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光碟1批 。 ㈡乙○○於為警查獲後,仍不知悔改,明知於民國97年1月23 日下午某時許,在南投縣南投市○○路50之4號內,李科萬 所交付如附表二所示之視聽著作光碟,係屬盜版品,竟與李科萬基於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之犯意聯絡,由李科萬與乙○○約定每販售出1片盜版光碟,乙○○可 取得10元之代價,再由乙○○將李科萬所交付之上揭盜版光碟,於同日夜間某時許,攜往南投縣南投市○○○路47號夜市前,以每片100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人,嗣為警於同 日晚間21時許,在上揭公園南路47號前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光碟1批、販賣盜版光碟所得200元。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乙○○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 ㈡證人即97年1月16日20時30分許被告為警查獲時正在向被告 購買光碟之張嘉元於警詢時之證述。 ㈢證人即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調查專員甲○○於警詢時之證述。 ㈣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查扣物品侵害價值估價表暨檢視報告書各2份。 ㈤現場照片10張。 三、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核被告二次所為,均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第2項 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而被告意圖散布而持有之行為,均為散布之行為所吸收,皆不另論罪。被告與李科萬就本件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俱為共同正犯。 ㈡又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單一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本件被告二次非法散布之行為,各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此二次非法犯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各有多次非法之舉措,仍應分別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 ㈢被告前後二次所為,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 ㈣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原認被告二次散布盜版光碟片數量分別為477片、379片,惟依偵卷所附97年1月17日、同月23日財 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其中僅各270 片、197片為美國電影協會所屬成員享有著作權,亦經公訴 人於本院97年5月26日準備程序中當庭表示減縮此部分犯罪 事實,此有本院該日準備程序筆錄1份在卷可按,從而上述 經減縮之部分非本院審理之範圍,附此敘明。 ㈤爰審酌著作權乃為權利人心血腦力之結晶,被告欠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竟擅自販售非法重製之光碟,惟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尚知悔悟,及其生活狀況與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儆懲。 四、沒收: 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光碟片,不問屬於犯人與否,爰依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扣案之97年1月23日 販賣盜版光碟所得共200元,為犯罪所得之物,且為被告及 共犯李科萬所有,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宣告沒收。另扣案之草蓆1件、鐵架1組、大手提箱1個,雖係供本 件犯罪所用之物,惟因無證據證明係被告或共犯李科萬所有,爰不宣告沒收;而扣案之97年1月16日販賣盜版光碟所得 100元,係張嘉元向乙○○購買「卡到陰」光碟片所交付之 價金,業經張嘉元於警詢時證述明確,然此部分業經公訴人減縮,而非起訴及本院審判範圍,故與本件犯罪無關,亦不宣告沒收。 五、共犯李科萬涉犯著作權法部分,應由檢察官另行偵查,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第2 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款、第38條第1項第3 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蔡孟君到庭執行職務。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慧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應敘述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書記官 附表一: ┌──┬──────┬───────────────┬────────────────┬───┬───┐ │編號│中文片名 │英文片名 │權利人 │數量 │備註 │ │ │ │ │ │(片)│ │ ├──┼──────┼───────────────┼────────────────┼───┼───┤ │ 1 │七日之癢 │The Heartbreak Kid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1 │ │ ├──┼──────┼───────────────┼────────────────┼───┼───┤ │ 2 │貝伍夫:北海│Beowulf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0 │CDR:2 │ │ │的詛咒 │ │ │ │ │ ├──┼──────┼───────────────┼────────────────┼───┼───┤ │ 3 │星塵傳奇 │Stardust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 │ 4 │蜂電影 │Bee Movie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28 │CD-R │ ├──┼──────┼───────────────┼────────────────┼───┼───┤ │ 5 │夢幻女郎 │Dreamgirls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7 │ │ ├──┼──────┼───────────────┼────────────────┼───┼───┤ │ 6 │變形金剛 │Transformers(2007)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9 │ │ ├──┼──────┼───────────────┼────────────────┼───┼───┤ │ 7 │料理鼠王 │Ratatouille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20 │CD-R │ ├──┼──────┼───────────────┼────────────────┼───┼───┤ │ 8 │國家寶藏2 │National Treasure:Book of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34 │CD-R │ │ │ │Secrets │ │ │ │ ├──┼──────┼───────────────┼────────────────┼───┼───┤ │ 9 │超級盃奶爸 │The Game Plan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 │ 10 │惡夜30 │30 Days of Night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1 │CDR:6 │ ├──┼──────┼───────────────┼────────────────┼───┼───┤ │ 11 │我是傳奇 │I Am Legend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12 │ │ ├──┼──────┼───────────────┼────────────────┼───┼───┤ │ 12 │哈利波特5: │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7 │ │ │ │鳳凰會的密令│The Phoenix │ │ │ │ ├──┼──────┼───────────────┼────────────────┼───┼───┤ │ 13 │料理絕配 │No Reservations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5 │ │ │ │ │ │ │ │ │ ├──┼──────┼───────────────┼────────────────┼───┼───┤ │ 14 │神鬼無間 │The Departed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3 │ │ ├──┼──────┼───────────────┼────────────────┼───┼───┤ │ 15 │史密斯先生(│Shoot'Em Up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9 │ │ │ │火線保鑣) │ │ │ │ │ ├──┼──────┼───────────────┼────────────────┼───┼───┤ │ 16 │黃金羅盤 │The Golden Compass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28 │CD-R │ ├──┼──────┼───────────────┼────────────────┼───┼───┤ │ 17 │髮膠明星夢 │Hairspray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6 │ │ ├──┼──────┼───────────────┼────────────────┼───┼───┤ │ 18 │芭樂特 │Borat Cultural Learnings of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4 │ │ │ │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 │ │ │ │ │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 │ │ │ │ ├──┼──────┼───────────────┼────────────────┼───┼───┤ │ 19 │異形戰場2 │Aliens vs. Predator:Requiem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32 │CD-R │ ├──┼──────┼───────────────┼────────────────┼───┼───┤ │ 20 │龍騎士 │Eragon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5 │ │ ├──┼──────┼───────────────┼────────────────┼───┼───┤ │ 21 │美國黑幫 │American Gangster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 │ 9 │ │ ├──┴──────┴───────────────┴────────────────┼───┴───┤ │合計 │270片 │ └──────────────────────────────────────────┴───────┘ 附表二: ┌──┬──────┬───────────────┬────────────────┬───┬───┐ │編號│中文片名 │英文片名 │權利人 │數量 │備註 │ │ │ │ │ │(片)│ │ ├──┼──────┼───────────────┼────────────────┼───┼───┤ │ 1 │七日之癢 │The Heartbreak Kid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7 │ │ ├──┼──────┼───────────────┼────────────────┼───┼───┤ │ 2 │世貿中心 │World Trade center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3 │貝伍夫:北海│Beowulf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4 │ │ │ │的詛咒 │ │ │ │ │ ├──┼──────┼───────────────┼────────────────┼───┼───┤ │ 4 │星塵傳奇 │Stardust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7 │ │ ├──┼──────┼───────────────┼────────────────┼───┼───┤ │ 5 │蜂電影 │Bee Movie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26 │CD-R │ ├──┼──────┼───────────────┼────────────────┼───┼───┤ │ 6 │夢幻女郎 │Dreamgirls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3 │ │ ├──┼──────┼───────────────┼────────────────┼───┼───┤ │ 7 │變形金剛 │Transformers(2007)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4 │ │ ├──┼──────┼───────────────┼────────────────┼───┼───┤ │ 8 │料理鼠王 │Ratatouille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24 │CD-R │ ├──┼──────┼───────────────┼────────────────┼───┼───┤ │ 9 │國家寶藏2 │National Treasure:Book of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20 │CD-R │ │ │ │Secrets │ │ │ │ ├──┼──────┼───────────────┼────────────────┼───┼───┤ │ 10 │超級盃奶爸 │The Game Plan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8 │ │ ├──┼──────┼───────────────┼────────────────┼───┼───┤ │ 11 │料理絕配 │No Reservations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5 │ │ ├──┼──────┼───────────────┼────────────────┼───┼───┤ │ 12 │衝浪季節 │Surf's Up │美商新力影片家庭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5 │ │ ├──┼──────┼───────────────┼────────────────┼───┼───┤ │ 13 │史密斯先生(│Shoot'Em Up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3 │ │ │ │火線保鑣) │ │ │ │ │ ├──┼──────┼───────────────┼────────────────┼───┼───┤ │ 14 │黃金羅盤 │The Golden Compass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22 │CD-R │ ├──┼──────┼───────────────┼────────────────┼───┼───┤ │ 15 │髮膠明星夢 │Hairspray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6 │ │ ├──┼──────┼───────────────┼────────────────┼───┼───┤ │ 16 │芭樂特 │Borat Cultural Learnings of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6 │ │ │ │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 │ │ │ │ │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 │ │ │ │ ├──┼──────┼───────────────┼────────────────┼───┼───┤ │ 17 │異形戰場2 │Aliens vs. Predator:Requiem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6 │CD-R │ ├──┼──────┼───────────────┼────────────────┼───┼───┤ │ 18 │鼠來寶 │Alvin and Chipmunks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10 │CD-R │ ├──┼──────┼───────────────┼────────────────┼───┼───┤ │ 19 │反恐戰場 │The Kingdom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 │ 9 │ │ ├──┼──────┼───────────────┼────────────────┼───┼───┤ │ 20 │美國黑幫 │American Gangster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 │ 10 │ │ ├──┼──────┴───────────────┴────────────────┼───┴───┤ │合計│ │197片 │ └──┴───────────────────────────────────────┴───────┘ 附錄: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 萬元 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