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24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6號聲 請 人 蔡尚軒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24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5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永祥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書記官 曾家祥 ┌───────────────────────────────────────────────────┐ │股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6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1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87-0003904至ND87-0003909 │股票 │ 6│ 6,000│面額壹│ │ │ │ │ │ │ │仟股 │ ├──┼───────────────┼──────────────┼────┼───┼────┼───┤ │002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87-0007311至ND87-0007460 │股票 │ 150│ 150,000│面額壹│ │ │ │ │ │ │ │仟股 │ ├──┼───────────────┼──────────────┼────┼───┼────┼───┤ │003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97-000107至ND97-000111 │股票 │ 5│ 5,000│面額壹│ │ │ │ │ │ │ │仟股 │ ├──┼───────────────┼──────────────┼────┼───┼────┼───┤ │004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99-000621至ND99-000626 │股票 │ 6│ 6,000│面額壹│ │ │ │ │ │ │ │仟股 │ ├──┼───────────────┼──────────────┼────┼───┼────┼───┤ │005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E97-000346 │股票 │ 1│ 10,000│面額壹│ │ │ │ │ │ │ │萬股 │ ├──┼───────────────┼──────────────┼────┼───┼────┼───┤ │006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97-000026 │股票 │ 1│ 700│面額不│ │ │ │ │ │ │ │定股 │ ├──┼───────────────┼──────────────┼────┼───┼────┼───┤ │007 │欣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99-000097 │股票 │ 1│ 44│面額不│ │ │ │ │ │ │ │定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