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簡易庭(含埔里)99年度投簡字第1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南投簡易庭(含埔里)
- 裁判日期99 年 09 月 20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投簡字第130號原 告 聯合美防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0月21日上午9 時35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0 日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法 官 鍾淑慧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0 日書記官 陳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