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智簡字第1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1 月 08 日
- 當事人林秋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智簡字第102號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秋煌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字第2139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秋煌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意圖散布而持有,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二、三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事實欄第17行「犯意,於96年間」應更正為「接續犯意,自於96年至101 年間」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林秋煌前數次因違反商標法等案件,經起訴、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對於智慧財產權之尊重當有更深刻之反省,復為此次犯行,不僅損及他人享有之智慧財產權亦破壞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行為自屬可議,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扣案之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二所示之物,係供被告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2 項之罪所用之物,依著作權法第98條第1 項規定諭知沒收;另扣案之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三所示之物,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依商標法第98 條 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第450 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2 項、第98條第1 項,商標法第97條、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47條第1 項、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庭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8 日刑事第二十六庭 法 官 陳明珠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賴怡靜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8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佈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佈或意圖散佈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萬元以上 75 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 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 87 條第 4 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商標法第97條 (罰則)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2年度偵字第21394號被 告 林秋煌 男 48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里0鄰○○街00 巷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秋煌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98年基簡字第1062號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復因違反商標法案件 ,先經同法院以98年度易字第330號判處有期徒刑3月,上訴後經智慧財產法院以98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00號駁回上訴確 定,上開二罪經智慧財產法院以99年度刑智聲字第6號裁定 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民國99年4月1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猶不知悔改,明知如附表一所示註冊/審定號之商標 ,業經如附表一所示商標權人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取得商標權,現仍在商標權期間,未經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亦不得明知係上開商品意圖販賣而持有;亦明知「喜羊羊」、「美羊羊」、「暖羊羊」、「懶羊羊」、「小灰灰」等圖樣係英屬維京群島商資訊港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資訊港公司)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美術著作,未經資訊港公司同意,不得意圖散布而持有侵害此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竟仍基於竟圖販賣而持有仿冒商標商品、意圖散布而持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重製物之犯意,於96年間起,以「佳發洋行」之名義,自大陸地區進口如附表二所示未經授權重製資訊港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喜羊羊」、「美羊羊」、「暖羊羊」、「懶羊羊」、「小灰灰」美術著作及如附表三所示仿冒商標商品而持有之。嗣於102年1月30日上午10時33分許,為警持搜索票在新北市○○區○○路0段0號「佳發洋行」之營業所及倉庫內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三所示之商品,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資訊港公司、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授權人國際影視有限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秋煌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陳政欽於警詢時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此外並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19份、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美商(新)維爾康國際公司消費性商品亞洲部門大中華區資深主管Cecillina CHi出具之英文鑑定報告及中譯文 、國際影視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博仲法律事務所出具之認定通知書、佳發洋行網頁列印資料、「喜羊羊」、「美羊羊」、「暖羊羊」、「懶羊羊」、「小灰灰」著作權登證書各1份、萬國法律事務所出具之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 報告2份、現場照片2張在卷可參;復有扣案之如附表二、三所示商品可佐。是被告前開之自白應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林秋煌所為,係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2項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意圖散布而持有、商標法第97條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意圖販賣而持有等罪嫌。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二罪名,為想像競合,請從一重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意圖散布而持有罪論處。又被告曾受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論罪科刑及執行情形,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1份在卷可憑,其於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 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 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扣案之如附表二、三所 示商品,請分別依著作權法第98條第1項、商標法第98條宣 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4 日檢 察 官 吳家桐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萬元以上 75 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 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 87 條第 4 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商標法第97條 (罰則)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表一: ┌──┬──────┬────────┐ │編號│註冊/審定號 │商標權人 │ ├──┼──────┼────────┤ │ 1 │00000000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 ├──┼──────┤限公司 │ │ 2 │00000000 │ │ ├──┼──────┤ │ │ 3 │00000000 │ │ ├──┼──────┤ │ │ 4 │00000000 │ │ ├──┼──────┤ │ │ 5 │00000000 │ │ ├──┼──────┼────────┤ │ 6 │00000000 │美商(新)維爾康國│ ├──┼──────┤際公司 │ │ 7 │00000000 │ │ ├──┼──────┼────────┤ │ 8 │00000000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 ├──┼──────┤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9 │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11│00000000 │美商迪士尼企業公│ ├──┼──────┤司 │ │ 12│00000000 │ │ ├──┼──────┤ │ │ 13│00000000 │ │ ├──┼──────┤ │ │ 14│00000000 │ │ ├──┼──────┤ │ │ 15│00000000 │ │ ├──┼──────┤ │ │ 16│00000000 │ │ ├──┼──────┤ │ │ 17│00000000 │ │ ├──┼──────┤ │ │ 18│00000000 │ │ ├──┼──────┤ │ │ 19│00000000 │ │ └──┴──────┴────────┘ 附表二: ┌──┬──────┬──────┬──────────┐ │編號│商品名稱 │扣案商品數量│受侵害之美術著作 │ ├──┼──────┼──────┼──────────┤ │ 1 │喜羊羊貼紙 │324張 │喜羊羊、美羊羊、暖羊│ │ │ │ │羊、懶羊羊 │ ├──┼──────┼──────┼──────────┤ │ 2 │喜羊羊玩具 │7,176個 │小灰灰 │ └──┴──────┴──────┴──────────┘ 附表三: ┌──┬─────────┬─────┬───────────┐ │編號│商品名稱 │扣案商品數│受侵害商標權人及註冊/ │ │ │ │量 │審定號 │ ├──┼─────────┼─────┼───────────┤ │ 1 │凱蒂貓玩具 │18,023個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 │ │ │00000000 │ ├──┼─────────┼─────┼───────────┤ │ 2 │凱蒂貓貼紙 │444張 │同上 │ │ │ │ │00000000 │ ├──┼─────────┼─────┼───────────┤ │ 3 │凱蒂貓記事本 │1,145本 │同上 │ │ │ │ │00000000 │ ├──┼─────────┼─────┼───────────┤ │ 4 │凱蒂貓充電器 │47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5 │凱蒂貓袋子 │1,046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6 │凱蒂貓鉛筆盒 │92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7 │凱蒂貓包裝袋 │1,02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8 │凱蒂貓書夾 │1,32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9 │凱蒂貓扇子 │10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0 │凱蒂貓修正帶 │399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1 │凱蒂貓纜線夾 │69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2 │凱蒂貓拼圖 │68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3 │凱蒂貓橡皮擦 │13,73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4 │凱蒂貓印章 │834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5 │凱蒂貓盒子 │426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6 │CHARMMY KITTY杯子 │102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7 │海綿寶寶貼紙 │324張 │美商(新)維爾康國際公司│ │ │ │ │00000000 │ ├──┼─────────┼─────┼───────────┤ │ 18 │海綿寶寶袋子 │5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19 │海綿寶寶玩具 │15,260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0 │海綿寶寶吊飾 │1,200個 │同上00000000 │ │ │ │ │ │ ├──┼─────────┼─────┼───────────┤ │ 21 │海綿寶寶筆 │380枝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2 │海綿寶寶記事本 │172本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3 │DORA玩具 │12,037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4 │哆啦A夢貼紙 │372張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 │ │ │ │份有限公司專屬授權予國│ │ │ │ │際影視有限公司 │ │ │ │ │00000000 │ ├──┼─────────┼─────┼───────────┤ │ 25 │哆啦A夢袋子 │87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6 │哆啦A夢記事本 │12本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7 │哆啦A夢玩具 │15,825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28 │迪士尼鬧鐘 │16個 │美商迪士尼企業公司 │ │ │ │ │00000000 │ ├──┼─────────┼─────┼───────────┤ │ 29 │迪士尼扇子 │178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30 │迪士尼拼圖 │317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31 │迪士尼記事本 │46本 │同上 │ │ │ │ │00000000 │ ├──┼─────────┼─────┼───────────┤ │ 32 │迪士尼袋子 │157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33 │迪士尼纜線夾 │132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 │ 34 │迪士尼玩具 │24,451個 │同上 │ │ │ │ │00000000 │ │ │ │ │00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