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19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簡字第172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傅明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審簡字第172號

公訴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蔡宜嬛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00000號),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裁定不經通常審判程序(本院原受理案號:109年度審易字第289號),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

蔡宜嬛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行「蔡宜嬛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後應補充「基於竊盜之犯意,」;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㈠「被告蔡宜嬛之自白」應更正為「被告蔡宜嬛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同欄㈡「證人張盈朱之具結證述」應更正為「證人即告訴人張盈朱於警詢及偵查中具結之證述」;證據部分另補充「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沅興有限公司面談紀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各1份」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蔡宜嬛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爰審酌被告正值青年,竟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而恣意竊取他人之財物,對社會治安、告訴人張盈朱之財產安全造成危害,應予非難,兼衡其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見偵卷第33頁被告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1紙)、家庭經濟狀況小康(見偵卷第7頁被告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位)、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行竊之財物價值、遭竊取之現金新臺幣(下同)2萬6千元已發還告訴人,及被告犯後坦認犯行,且告訴人於偵查中表示願意給被告機會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查被告所竊得之現金2萬6千元,業已發還予告訴人,此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份在卷可稽(見偵卷第21頁),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就犯罪所得部分不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第二審管轄之本院合議庭(須附繕本)。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傅明華

書記官 黃毓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8年度偵字第27829號
    被      告  蔡宜嬛  女  35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0號
                        (新北市土城戶政事務所)
                        居新北市○○區○○路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提起公訴,茲將犯
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宜嬛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民國108年7月12日15時許,
    在新北市○○區○○街000巷0○00號沅興有限公司內,利用
    會計張盈朱離開位置之際,竊取其置放在抽屜皮包內之公司
    零用金新臺幣(下同)2萬6000元,得手後隨即花費殆盡。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蔡宜嬛之自白,
(二)證人張盈朱之具結證述,
(三)被告與張盈朱之對話記錄翻拍照片,可資佐證,被告犯嫌
      已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然被告業
    已返還上開所竊之金額,此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份在卷可證
    ,被害人亦表示欲原諒被告,請衡酌上開情事,量處適當之
    刑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5    日
                         檢  察  官  周  懿  君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