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五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4 月 03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五五號 原 告 固群空調冷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志焜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甲○○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三 日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