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71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標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2 月 19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6年度簡字第7148號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二○八○四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販賣,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除補充「美商希緋格許可有限公司、美商添柏嵐股份有限公司、法商拉克絲蒂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冠運有限公司聲請註冊登記之商標圖樣、商標號數、指定使用商品、專用期限均詳如附表一所示」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臺上字第一○七九號判決意旨參照);揆諸上開說明,本件被告上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應僅成立「集合犯」一罪。被告利用不知情之彭麗玉陳列、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為間接正犯。被告意圖販賣仿冒商標商品而陳列之行為,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以一販賣行為侵害數商標專用權人之法益,屬同種想像競合,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處斷。爰審酌被告先前已有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前科,仍不知悔改,再度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非但造成商標專用權人蒙受銷售損失,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專用權人合法商品之信譽與品質受質疑,進而國家國際形象受損,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販賣數量、期間、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代理人達成和解(有九十六年九月十三日簽立之和解書及本院辦理刑事案件電話紀錄查詢表各一紙在卷可憑)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扣案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仿冒衣物,係被告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罪所販賣之仿冒商標商品,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依同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商標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9 日刑事第八庭 法 官 絲鈺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蔡美如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9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八十二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號│ 商標圖樣 │商標權人│註冊號數│指定使用商品│ 商標權期間 │ │ │ (商標中/英文) │ │ │ │ (民國) │ ├──┼─────────┼────┼────┼──────┼──────┤ │ 一 │ │美商‧唐│商標 │男女衣服,襯│自79年3月16 │ │ │ │美希緋格│00000000│衫,褲子,夾│日起至106年8│ │ │ │許可有限│正商標 │克,短上衣,│月15日止 │ │ │ │責任公司│00000000│毛線衫,短褲│ │ │ │ │ │ │,背心,襯衣│ │ │ │ │ │ │,運動夾克,│ │ │ │(TOMMY HILFLGER圖)│ │ │外套,短大衣│ │ │ │ │ │ │,雨衣,皮外│ │ │ │ │ │ │衣,裙子,披│ │ │ │ │ │ │肩,內衣褲,│ │ │ │ │ │ │睡衣褲,連帽│ │ │ │ │ │ │外套,羽毛背│ │ │ │ │ │ │心,防水運動│ │ │ │ │ │ │服,運動服,│ │ │ │ │ │ │運動裝,毛衣│ │ │ │ │ │ │,外衣褲,牛│ │ │ │ │ │ │仔裝,工作服│ │ │ │ │ │ │,運動衫,T│ │ │ │ │ │ │恤,海灘裝,│ │ │ │ │ │ │休閒服裝,晴│ │ │ │ │ │ │雨兩用衣。 │ │ ├──┼─────────┼────┼────┼──────┼──────┤ │ 二 │ │同上 │商標 │男女衣服,襯│自76年8月16 │ │ │ │ │00000000│衫,褲子,夾│日起至106年8│ │ │ │ │正商標 │克,短上衣,│月15日止 │ │ │ │ │00000000│毛線衫,短褲│ │ │ │ │ │ │,背心,襯衣│ │ │ │ │ │ │,運動夾克,│ │ │ │ (TOMMY HILFLGER) │ │ │外套,短大衣│ │ │ │ │ │ │,雨衣,皮外│ │ │ │ │ │ │衣,裙子,羽│ │ │ │ │ │ │毛背心,防水│ │ │ │ │ │ │運動服,運動│ │ │ │ │ │ │服,運動裝,│ │ │ │ │ │ │毛衣,外衣褲│ │ │ │ │ │ │,牛仔裝,工│ │ │ │ │ │ │作服,工作裝│ │ │ │ │ │ │,運動衫,T│ │ │ │ │ │ │恤,海灘裝,│ │ │ │ │ │ │休閒服裝,晴│ │ │ │ │ │ │雨兩用衣。 │ │ ├──┼─────────┼────┼────┼──────┼──────┤ │ 三 │ │美商‧添│商標 │衣服、男女服│自76年4月1日│ │ │ │柏嵐股份│00000000│裝、裙、褲、│起至106年3月│ │ │ │有限公司│正商標 │運動服、休閒│31日止 │ │ │ │ │00000000│裝、泳衣、睡│ │ │ │ │ │ │衣、外套、大│ │ │ │ │ │ │衣、夾克。 │ │ │ │ (TIMBER LAND) │ │ │ │ │ ├──┼─────────┼────┼────┼──────┼──────┤ │ 四 │ │同上 │商標 │衣服、男女服│自76年4月1日│ │ │ │ │00000000│裝、裙、褲、│起至106年3月│ │ │ │ │正商標 │運動服、休閒│31日止 │ │ │ │ │00000000│裝、泳衣、睡│ │ │ │ │ │ │衣、外套、大│ │ │ │ │ │ │衣、夾克。 │ │ │ │ (TIMBER LAND圖) │ │ │ │ │ ├──┼─────────┼────┼────┼──────┼──────┤ │ 五 │ │法商‧拉│商標 │衣服、各種男│自83年6月1日│ │ │ │克絲蒂股│00000000│女服裝、童裝│起至101年1月│ │ │ │份有限公│正商標 │、襯衫、外套│31日止 │ │ │ │司 │00000000│、內衣。 │ │ │ │ │ │ │ │ │ │ │ │ │ │ │ │ │ │ (LACOSTE及圖) │ │ │ │ │ ├──┼─────────┼────┼────┼──────┼──────┤ │ 六 │ │同上 │商標 │衣服、裙子、│自95年1月1日│ │ │ │ │00000000│洋裝、褲子、│起至104年12 │ │ │ │ │正商標 │牛仔服裝、百│月31日止 │ │ │ │ │00000000│慕達短褲、短│ │ │ │ │ │ │褲、運動褲、│ │ │ │ │ │ │拳擊短褲、內│ │ │ │ (LACOSTE圖) │ │ │褲、汗衫、T│ │ │ │ │ │ │恤、禮服、襯│ │ │ │ │ │ │衫、短袖襯衫│ │ │ │ │ │ │、運動衫、運│ │ │ │ │ │ │動服、馬球衫│ │ │ │ │ │ │、女襯衫、無│ │ │ │ │ │ │袖禮服、工作│ │ │ │ │ │ │服、套裝、背│ │ │ │ │ │ │心、套頭襯衣│ │ │ │ │ │ │、雨衣、夾克│ │ │ │ │ │ │、襯衣、大衣│ │ │ │ │ │ │、外套、寬身│ │ │ │ │ │ │束腰女上衣、│ │ │ │ │ │ │附帽子的羊毛│ │ │ │ │ │ │衫、短袖襯衫│ │ │ │ │ │ │型長袍、泳褲│ │ │ │ │ │ │、泳衣、泳裝│ │ │ │ │ │ │、浴袍、胸罩│ │ │ │ │ │ │、馬褲、女用│ │ │ │ │ │ │襯衣、長褲、│ │ │ │ │ │ │束衣、束褲、│ │ │ │ │ │ │睡衣、女寬便│ │ │ │ │ │ │服、鞋靴、鞋│ │ │ │ │ │ │子、便鞋、休│ │ │ │ │ │ │閒鞋、運動鞋│ │ │ │ │ │ │、海灘鞋、浴│ │ │ │ │ │ │室用鞋、涼鞋│ │ │ │ │ │ │、浴室用涼鞋│ │ │ │ │ │ │、靴子、布面│ │ │ │ │ │ │草底涼鞋、拖│ │ │ │ │ │ │鞋、圍巾、頭│ │ │ │ │ │ │巾、領帶、領│ │ │ │ │ │ │結、尿布、圍│ │ │ │ │ │ │兜、冠帽、禦│ │ │ │ │ │ │寒用耳罩、帽│ │ │ │ │ │ │子、女用無邊│ │ │ │ │ │ │軟帽、學生帽│ │ │ │ │ │ │、襪子、長襪│ │ │ │ │ │ │、絲襪、服飾│ │ │ │ │ │ │用禦寒用手套│ │ │ │ │ │ │、腰帶、服飾│ │ │ │ │ │ │用皮帶、綁腿│ │ │ │ │ │ │、圍裙、鞋釘│ │ │ │ │ │ │。 │ │ ├──┼─────────┼────┼────┼──────┼──────┤ │ 七 │ │香港商‧│商標 │衣服,靴,鞋│自91年9月1日│ │ │ │冠運(香│00000000│,襪,冠帽。│起至101年8月│ │ │ │港)有限│正商標 │ │31日止 │ │ │ │公司 │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EVISU)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