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上列被告乙○○因背信等案件(96年度易字第21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背信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8 月 20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磐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乙○○因背信等案件(96年度易字第210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0 日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恆寬 法 官 劉景宜 法 官 張江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怡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