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8 月 3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泰翔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甲○○因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31 日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許必奇 法 官 鄧雅心 法 官 陳明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玉心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