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4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7 月 13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494號聲 請 人 陳志平 代 理 人 周珊宇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司催字第19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年6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幸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3 日書記官 溫婷雅 ┌─────────────────────────────────────────────┐ │股票附表: 101年度司催字第19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1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D-4031-6~79-ND-4429-6 │399│3990│ │ │ │ │ │ │00 │ │ ├──┼──────────────┼──────────────┼───┼────┼───┤ │002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30335-7~82-ND-30451-0 │117│1170│ │ │ │ │ │ │00 │ │ ├──┼──────────────┼──────────────┼───┼────┼───┤ │003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D-4618-0~79-ND-4769-0 │152│1520│ │ │ │ │ │ │00 │ │ ├──┼──────────────┼──────────────┼───┼────┼───┤ │004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D-42061-0~83-ND-42117-2 │57 │5700│ │ │ │ │ │ │0 │ │ ├──┼──────────────┼──────────────┼───┼────┼───┤ │005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D-19930-7~81-ND-19949-6 │20 │2000│ │ │ │ │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