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58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重訴字第589號原 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臨龍 訴訟代理人 蘇建銘 郭明遇 被 告 諱億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蕭秀祝 被 告 黃明輝 林正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2 年11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肆仟玖佰叁拾伍萬零玖拾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壹仟肆佰玖拾柒萬玖仟伍佰伍拾壹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伍仟貳佰肆拾捌萬捌仟壹佰玖拾伍元及如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捌佰壹拾肆萬零叁佰肆拾壹元及如附表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本件被告諱億企業有限公司、蕭秀祝、黃明輝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均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 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次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查本件兩造於應收帳款承購暨融資合約書第12條約定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院自有合意管轄權,合先敘明。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一)緣被告諱億企業有限公司(下稱:諱億公司)前於民國100 年7 月7 日邀同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申請辦理應收帳款承購業務,經原告同意承購其對國內(外)特定人基於買賣契約、勞務供給契約或其他債權契約而得向特定人請求於一定清償期給付一定金額之應收帳款債權,並約定給予被告諱億公司預支價金額度為新臺幣(下同)5,200 萬元,預支價金利率依原告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1.37% 固定加碼4.59% 浮動計息。而承購之應收帳款到期後,若未獲履行時,依應收帳款承購暨融資合約書第3 條第2 、3 項之約定,一經原告通知被告諱億公司後,即視同成立買回約定,並適用本合約解除或終止之約定,由被告諱億公司負給付義務,其除需按上開利率支付遲延利息外,若逾期6 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10% ,逾期超過6 個月以上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嗣被告諱億公司以簽立之應收帳款承購同意書及應收帳款債權轉讓通知書予原告,而將其對訴外人即買方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廣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之應收帳款債權轉讓予原告,並以預支價金申請書兼撥款憑證向原告申請預支價金,總計預支餘額為49,350,090元。詎料如附表一所列之各筆價金到期訴外人即買方均未履行,經原告通知被告諱億公司後即應負給付清償義務,迭經催討無效,被告諱億公司迄今尚積欠原告如附表一所列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仍未清償。另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該案之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二)再查被告諱億公司為向國內採購原料或物資需要,茲邀同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訂立開發國內即期信用狀契約書乙份,委請原告自101年8月31日起至102年8月29日止,在新臺幣1,500萬元額度內,一 次或分批或循環開發國內即期信用狀,並在各該信用狀有效期間內對信用狀受益人所簽發之匯票允予付款,另簽立同額本票乙紙。借款利息計算方式依原告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1.37%加碼年息3.44%計算,且隨同該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並按月付息;如逾期付息或到期未履行債務時,自逾期之日起6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逾期6個月以上者, 其超逾6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嗣被告諱億公司即據以申請原告開發如附表二所列之信用狀並業經原告墊款,總計墊付金額為14,979,551元,立有開發國內不可撒銷即期信用狀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3份可稽。詎料被 告各筆信用狀借款僅攤還部份利息外,尚欠原告如附表二所列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迄未清償,迭經催討無效。原告依被告等所簽立之授信約定書第5條約定,立約人任何 一宗債務不依約付息時,本行得主張視為全部到期,依法被告等對上開借款應負連帶給付責任。 (三)次查,被告諱億公司邀同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借款6,000 萬元,借款期間自101 年8 月31日起至102 年8 月31日止,利息約定以原告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1.37% 加碼年息4.59% 計算,且隨同該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並按月付息,本金到期一次清償;如逾期付息或到期未履行債務時,自逾期之日起6 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逾期6 個月以上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立有面額6,000 萬元之本票乙紙為證。詎料到期不為清償,被告諱億公司僅償還部分本金及利息外,尚欠原告本金52,488,195元,及自102 年9 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如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迭經催討無效。另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本筆借款之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四)又查,被告諱億公司邀同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借款1,000萬元,借款期間自101年9 月28日起至102年9月28日止;本息攤還方式為自101年9月28日起,按月每月付息一次,到期日清償本金;利息計付方式依原告定儲指數月指標利率1.37%加碼年息3. 44%計 算,嗣後隨前述指標利率變動而調整。如逾期在6個月以 內按上開利率10%,逾期6個月以上者,其超逾6個月部分 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立有借據乙紙為證。詎料本 筆借款到期,除僅償還部分本息外,尚欠本金8, 140,341元及自102年9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如附表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迭經催討無效。另被告蕭秀祝、黃明輝及林正宗為本筆借款之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五)聲明:如主文第1至4項所示。 二、被告林正宗則以下開情詞置辯: 其確實有於保證書上簽名,被告黃明輝以前購買房子開始即請其幫忙用其名字購買,因其與被告黃明輝從以前南部上來就認識。被告黃明輝係表示是把工程款用票貼的方式向銀行借錢,其亦不知會變成這樣。 三、被告諱億公司、蕭秀祝、黃明輝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本票(面額5,200萬元)、應收帳款承購暨融資合約書、連帶保證書、授 信約定書、應收帳款承購同意書、應收帳款債權轉讓通知書、預支價金申請書及相關發票、訂單、應收帳款預支餘額未銷帳明細表、開發國內即期信狀契約書、本票(面額1,500 元)、開發國內不可撒銷即期信用狀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本票(面額6,000萬元)、借據、催告書(含退回信件或回執 聯)等影本各1份為證,而被告林正宗就其擔任保證人乙事 並不爭執,又被告諱億公司、蕭秀祝、黃明輝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言詞辯論期日均未到場,且未提出相關書狀爭執,是本件原告之前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主張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訴請:1.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49,350,090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2.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14,979,551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3.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52,488,195元及如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4.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8,140,341 元及如附表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五、訴訟費用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項。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邱靜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13 日書記官 張傑琦 附表:(金額:新台幣;時間:民國) ┌─────────────────────────────────────────────────────────────────────────────┐ │附表一 │ ├──┬───────────┬─────┬─────┬────┬───┬───────────┬─────────────────────────────┤ │編號│ 買方名稱 │ 發票號碼 │ 現欠金額 │ 預支日 │ 利率 │ 利息計算期間 │ 違約金計算期間 │ ├──┼───────────┼─────┼─────┼────┼───┼───────────┼─────────────────────────────┤ │1 │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MJ00000000│3,300,000 │102/5/23│5.96% │自102/5/23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7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2 │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MJ00000000│5,700,000 │102/5/23│5.96% │自102/5/23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7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3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4,050,000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4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 950,000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5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4,500,000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6 │廣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2,848,051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5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7 │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 412,039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8 │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2,530,000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9 │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3,910,000 │102/5/24│5.96% │自102/5/24起至清償日止│自102/8/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0 │廣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2,15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1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1 │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 85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2 │華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3,05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3 │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MJ00000000│2,82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4 │翔禾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MJ00000000│7,78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1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5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1,35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2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6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1,39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2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7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 96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2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18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MJ00000000│ 800,000 │102/7/5 │5.96% │自102/7/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9/24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 │本金現欠合計 49,350,090元 │ └─────────────────────────────────────────────────────────────────────────────┘ ┌─────────────────────────────────────────────────────────────────────────┐ │附表二 │ ├──┬─────────┬─────┬────┬────┬───┬───────────┬────────────────────────────┤ │編號│ 信用狀號碼 │ 現欠金額 │ 申請日 │ 墊付日 │ 利率 │ 利息計算期間 │ 違約金計算期間 │ ├──┼─────────┼─────┼────┼────┼───┼───────────┼────────────────────────────┤ │1 │0000000-S000-0000 │4,979,551 │102/5/27│102/7/5 │4.81% │自102/9/5 起至清償日止│自102/10/6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2 │0000000-S000-0000 │1,700,000 │102/5/27│102/7/15│4.81% │自102/9/15起至清償日止│自102/10/16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3 │0000000-S000-0000 │8,300,000 │102/5/27│102/7/22│4.81% │自102/9/22起至清償日止│自102/10/23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本金現欠合計 14,979,551元 │ └─────────────────────────────────────────────────────────────────────────┘ ┌────────────────────────────────────────────────────────────┐ │附表三 │ ├──┬─────┬─────┬────┬───────────┬────────────────────────────┤ │編號│ 債權種類 │ 現欠金額 │ 利率 │ 利息計算期間 │ 違約金計算期間 │ │ │ 原始金額 │ │(年息)│ │ │ ├──┼─────┼─────┼────┼───────────┼────────────────────────────┤ │1 │本票陸仟萬│52,488,195│ 5.96% │自102/9/12起至清償日止│(本金102/8/31到期,利息收訖102/9/12) │ │ │ │ │ │ │自102/9/13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 計付違約金│ ├──┴─────┴─────┴────┴───────────┴────────────────────────────┤ │本金現欠合計 52,488,195元 │ └────────────────────────────────────────────────────────────┘ ┌────────────────────────────────────────────────────────────┐ │附表四 │ ├──┬─────┬─────┬────┬───────────┬────────────────────────────┤ │編號│ 債權種類 │ 現欠金額 │ 利率 │ 利息計算期間 │ 違約金計算期間 │ │ │ 原始金額 │ │(年息)│ │ │ ├──┼─────┼─────┼────┼───────────┼────────────────────────────┤ │1 │借據壹仟萬│8,140,341 │ 4.81% │自102/9/28起至清償日止│(本金102/9/28到期) │ │ │ │ │ │ │自102/9/29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按上開利率10%, │ │ │ │ │ │ │逾期六個月以上,就超逾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 │ ├──┴─────┴─────┴────┴───────────┴────────────────────────────┤ │本金現欠合計 8,140,341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