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7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1 月 2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738號聲 請 人 杜君毅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60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10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翠琪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書記官 李玉秀 ┌─────────────────────────────────┐ │股票附表: 102 年度除字第738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5-NX-1120-0 │1 │9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