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補字第15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呈報清算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5 月 0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補字第1542號聲 請 人 陳秋芬 上列聲請人呈報相對人索尼亞全球企業有限公司清算人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財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6 日書記官 黃瀅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