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4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0 月 13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479號聲 請 人 黃淑媛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司催字第33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8 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宋泓璟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3 日書記官 楊玉寧 ┌─────────────────────────────────────────────┐ │股票附表: 104 年度除字第479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5-ND-76955-0 │ │1000│ │ ├──┼──────────────┼──────────────┼───┼────┼───┤ │0002│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1-NX-4571-9 │ │237 │ │ ├──┼──────────────┼──────────────┼───┼────┼───┤ │0003│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5-NX-1521-0 │ │160 │ │ ├──┼──────────────┼──────────────┼───┼────┼───┤ │0004│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2-NX-4959-8 │ │3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