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6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2 月 1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680號聲 請 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即被繼承人呂傳明之遺產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 黃偉政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614 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11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翠琪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書記官 羅婉嘉 ┌────────────────────────────────┐ │股票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68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備考│ │ │ │ │ │ │ │ ├──┼────────────┼───────┼──┼──┼──┤ │0001│中化合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218-0 │ │70 │ │ ├──┼────────────┼───────┼──┼──┼──┤ │0002│中化合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490-7 │ │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