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279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1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27996號債 權 人 薩摩亞商格蘭富昇國際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玉春 代 理 人 吳晟斌 債 務 人 諸葛傑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民事第六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