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351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2 月 22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5152號債 權 人 歐萊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葛望平 債 務 人 鄭彥良即流行風美髮剪燙造型工作室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鄭彥良之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 。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民事第六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