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催字第9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催字第976號聲 請 人 姜大鵬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又公示催告,由證券所載履行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第557 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證券,聲請公示催告,該證券發行公司「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於嘉義縣義竹鄉,有經濟部-公司資料查詢一紙在卷可憑,該址應屬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六庭司法事務官 ┌──────────────────────────────────────┐ │股票附表: 106年度司催字第97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86ND0007037-3 │ 1 │1000│ │ └──┴─────────────┴────────┴───┴────┴───┘ 附記:(本附記毋庸登報) 一、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本裁定請先校對,校對無誤後應連同附表於主文第2項所 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俟申報權利之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 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聲請除權判決。 三、聲請人如未於主文第2項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者,視為 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