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勞訴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3 月 2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勞訴字第1號原 告 高俊縢 被 告 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瑋伯 訴訟代理人 周怡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1 日民事勞工法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1 日書記官 廖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