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4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1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催字第467號聲 請 人 莊政道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9 日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109年度司催字第467號) ┌─────────────────────────────────────────────┐ │股票附表: 109年度司催字第46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85-9 │1 │1000│ │ ├──┼──────────────┼──────────────┼───┼────┼───┤ │0002│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86-0 │1 │1000│ │ ├──┼──────────────┼──────────────┼───┼────┼───┤ │0003│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87-2 │1 │1000│ │ ├──┼──────────────┼──────────────┼───┼────┼───┤ │0004│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88-4 │1 │1000│ │ ├──┼──────────────┼──────────────┼───┼────┼───┤ │0005│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89-6 │1 │1000│ │ ├──┼──────────────┼──────────────┼───┼────┼───┤ │0006│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90-2 │1 │1000│ │ ├──┼──────────────┼──────────────┼───┼────┼───┤ │0007│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91-4 │1 │1000│ │ ├──┼──────────────┼──────────────┼───┼────┼───┤ │0008│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92-6 │1 │1000│ │ ├──┼──────────────┼──────────────┼───┼────┼───┤ │0009│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93-8 │1 │1000│ │ ├──┼──────────────┼──────────────┼───┼────┼───┤ │0010│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2394-0 │1 │1000│ │ ├──┼──────────────┼──────────────┼───┼────┼───┤ │0011│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3747-6 │1 │1000│ │ ├──┼──────────────┼──────────────┼───┼────┼───┤ │0012│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3748-8 │1 │1000│ │ ├──┼──────────────┼──────────────┼───┼────┼───┤ │0013│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3749-0 │1 │1000│ │ ├──┼──────────────┼──────────────┼───┼────┼───┤ │0014│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3750-6 │1 │1000│ │ ├──┼──────────────┼──────────────┼───┼────┼───┤ │0015│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3751-8 │1 │1000│ │ ├──┼──────────────┼──────────────┼───┼────┼───┤ │0016│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08344-6 │1 │1000│ │ ├──┼──────────────┼──────────────┼───┼────┼───┤ │0017│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08795-0 │1 │1000│ │ ├──┼──────────────┼──────────────┼───┼────┼───┤ │0018│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0463-1 │1 │1000│ │ ├──┼──────────────┼──────────────┼───┼────┼───┤ │0019│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2298-2 │1 │1000│ │ ├──┼──────────────┼──────────────┼───┼────┼───┤ │0020│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15787-1 │1 │1000│ │ ├──┼──────────────┼──────────────┼───┼────┼───┤ │0021│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16564-8 │1 │1000│ │ ├──┼──────────────┼──────────────┼───┼────┼───┤ │0022│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024869-1 │1 │1000│ │ ├──┼──────────────┼──────────────┼───┼────┼───┤ │0023│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31048-2 │1 │1000│ │ ├──┼──────────────┼──────────────┼───┼────┼───┤ │0024│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31049-4 │1 │1000│ │ ├──┼──────────────┼──────────────┼───┼────┼───┤ │0025│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36840-8 │1 │1000│ │ ├──┼──────────────┼──────────────┼───┼────┼───┤ │0026│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36841-0 │1 │1000│ │ ├──┼──────────────┼──────────────┼───┼────┼───┤ │0027│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36842-1 │1 │1000│ │ ├──┼──────────────┼──────────────┼───┼────┼───┤ │0028│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0-NX-0002423-0 │1 │210 │ │ ├──┼──────────────┼──────────────┼───┼────┼───┤ │0029│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3469-0 │1 │105 │ │ ├──┼──────────────┼──────────────┼───┼────┼───┤ │0030│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2-NX-0004618-1 │1 │378 │ │ ├──┼──────────────┼──────────────┼───┼────┼───┤ │0031│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3-NX-0006182-1 │1 │769 │ │ ├──┼──────────────┼──────────────┼───┼────┼───┤ │0032│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4-NX-0008571-0 │1 │819 │ │ └──┴──────────────┴──────────────┴───┴────┴───┘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1,000 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3 個月,法院於民國(下同)107 年1 月3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 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4 月30日起3 個月內,即同年7 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 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