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51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514號聲 請 人 彭伊湘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356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9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宋家瑋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黃伊媺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51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739-8 │1 │610 │ │ ├──┼──────────────┼──────────────┼───┼────┼───┤ │0002│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741-6 │1 │610 │ │ ├──┼──────────────┼──────────────┼───┼────┼───┤ │0003│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1344-6 │1 │1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