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1號聲 請 人 陳國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557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2月3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宋家瑋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洪愷翎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3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25646-4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