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二○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5 月 16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二○六號 原 告 金立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複 代理 人 乙○○ 甲○○ 被 告 得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六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王士珮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六 日 ~B書記官 尤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