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1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2 月 24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117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154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97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筱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4 日書記官 連思斐 ┌─────────────────────────────────────────────┐ │股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1548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1 │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1 │1000│ │ ├──┼──────────────┼──────────────┼───┼────┼───┤ │002 │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7-NX-19528-1 │1 │ 400│ │ ├──┼──────────────┼──────────────┼───┼────┼───┤ │003 │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8-NX-20411-3 │1 │ 1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