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5 月 12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60號原 告 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乙○○ 前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慧綾律師 郭鎮周律師 被 告 中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2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連育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2 日書記官 溫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