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28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582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5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7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8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筱琪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連思斐 ┌─────────────────────────────────────────────┐ │股票附表: 99年度除字第58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1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 │002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 │003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