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72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19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236號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洪宗成 上列聲請人與綠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綠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9 日 司法事務官 邱譯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