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30 日
- 當事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勝宏、郭韋呈、蔡霈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聲 請 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代 理 人 郭韋呈 相 對 人 蔡霈宜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㈠、㈡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原設定義務人兼債務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於民國①106年12月14日,以其所有如附表㈠、㈡所示之不動 產,作為其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①7,9 2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①136年12月 11日,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債務人邀同第三人劉治中及相對人蔡霈宜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⑴6,600萬元,借款期間為自106年12月15日起至126年12月15日止,約定自實際借用日起,以一 個月為一期,自第一期至第二十四期只付利息不還本,第二十五期起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並有利息、違約金及加速條款之約定。另債務人又分別於②107年4月20日、③107年11月12日、④109年4月20日,以其所有如附 表㈠、㈡所示之不動產,作為其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 臺幣(下同)②4,320萬元、③3,600萬元、④3,000萬元之最高 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②137年4月19日、③137年1 1月8日、④139年4月16日,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亦經登記在案。嗣債務人於109年4月21日邀同第三人劉治中、沈文傑及許蘇美玉為連帶保證人,與聲請人簽立授信合約書,額度為⑵500萬元(週轉金貸款)、⑶2,0 00萬元(週轉金貸款),額度有效期間均為自首次動撥日起算3年,且有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加速條款之約定。 其後,債務人以動用申請書向聲請人聲請撥付借款,其金額、借款期間及清償方式詳如附表㈢所示。嗣債務人再於109年 11月16日邀同第三人劉治中、沈文傑及許蘇美玉為連帶保證人,與聲請人簽立授信合約書,額度為⑷3,600萬元(週轉金 貸款、開發國外信用狀暨進口融資)、⑸3,000萬元(開發國 外信用狀暨進口融資),額度有效期間均為自首次動撥日起算1年,且有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加速條款之約定。 其後,債務人以動用申請書向聲請人聲請撥付借款,其金額、借款期間及清償方式詳如附表㈣所示。詎債務人前揭借款自111年1月22日起即未繳納本息,尚欠金額明細資料詳如附件㈠所示,依約視為全部到期。又如附表㈠、㈡所示之不動產 ,於111年3月17日因信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相對人蔡霈宜,依法對於抵押權不生影響。惟債務人逾期迄今仍未清償欠款,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本票、借據、授信合約書、連帶保證書、動用申請書、放款明細資料查詢、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等為證。 三、本件經合法通知相對人蔡霈宜、債務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就上開債權額表示意見,然逾期迄今,相對人及債務人均仍未以言詞或書面表示意見。 四、本院經核上開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 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湯明錦 附表㈠: 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編號 土地坐落 地 面積 權利 備考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目 公頃 公畝 平方公尺 範圍 001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27 0 0 6.43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2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27-1 0 1 11.58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3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28 0 1 05.59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4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29 0 1 84.35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5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29-1 0 10 17.14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6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30 0 1 77.80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7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30-1 0 9 87.81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8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31 0 14 95.62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09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32 0 27 17.27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010 屏東縣 萬巒鄉 見月 233 0 4 15.54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附表㈡(建物)︰ 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建築式樣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要建築材料 樓層面積 附屬建物主 備考 要建築材料 範圍 及房屋層數 合計 及用途 001 37 佳興路95號 見月段229-1、230-1、231、232地號 鋼骨構造、一層樓房 一層4,124.51,總面積4,124.51 全部 信託委託人:禾企木業有限公司 附表㈢: 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編號 動用申請書 借款金額 借款期間 清償方式 授信合約書金額 (新臺幣) (新臺幣) 001 1,950,000元 自109年4月22日起至112年4月22日止 自借款日起,前12個月為寬限期,按月付息;自110年4月22日起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分24期,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500萬元 002 1,998,600元 自109年5月25日起至112年4月22日止 自借款日起,前12個月為寬限期,按月付息;自110年5月25日起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分23期,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003 1,051,400元 自109年6月23日起至112年4月22日止 自借款日起,前12個月為寬限期,按月付息;自110年6月23日起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分22期,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004 20,000,000元 自109年4月22日起至112年4月22日止 自借款日起,前12個月為寬限期,按月付息;自110年4月22日起依年金法計算月付金,分24期,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2,000萬元 附表㈣: 111年度司拍字第53號 編號 動用申請書 借款金額 借款期間 清償方式 授信合約書金額 (新臺幣) (新臺幣) 001 793,867元 自110年9月13日起至111年3月7日止 自借款日起,利息按月繳付,本金到期一次還清 3,600萬元 002 931,176元 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1年3月7日止 003 654,504元 自110年9月23日起至111年3月12日止 004 1,198,418元 自110年10月5日起至111年3月28日止 005 400,096元 自110年10月5日起至111年3月28日止 006 1,281,415元 自110年10月13日起至111年3月8日止 007 804,999元 自110年10月14日起至111年4月4日止 008 1,159,073元 自110年10月21日起至111年4月4日止 009 1,440,983元 自110年10月26日起至111年3月14日止 010 1,172,018元 自110年11月3日起至111年4月17日止 011 399,424元 自110年11月8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012 1,360,011元 自110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止 013 1,607,974元 自110年11月19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014 1,992,112元 自110年11月22日起至111年5月16日止 015 574,294元 自110年11月30日起至111年5月17日止 016 1,630,217元 自110年12月3日起至111年5月28日止 017 2,015,717元 自110年12月6日起至111年5月29日止 018 1,380,867元 自110年12月28日起至111年6月14日止 019 817,706元 自111年1月2日起至111年6月26日止 020 1,236,265元 自111年1月6日起至111年6月27日止 021 1,707,007元 自111年1月6日起至111年6月28日止 022 1,349,530元 自111年1月20日起至111年7月10日止 023 1,709,350元 自111年1月21日起至111年7月16日止 024 1,499,834元 自111年1月26日起至111年7月16日止 025 1,306,874元 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7月24日止 026 871,249元 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7月24日止 027 852,287元 自111年2月8日起至111年7月24日止 028 2,096,550元 自111年2月9日起至111年7月24日止 029 1,383,185元 自111年2月15日起至111年7月27日止 030 745,448元 自110年9月9日起至111年2月26日止 自借款日起,利息按月繳付,本金到期一次還清 3,000萬元 031 490,068元 自110年9月9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32 533,663元 自110年9月9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033 1,591,238元 自110年9月23日起至111年2月26日止 034 3,998,712元 自110年9月23日起至111年3月8日止 035 1,195,590元 自110年9月30日起至111年3月2日止 036 1,557,455元 自110年10月5日起至111年3月12日止 037 1,318,269元 自110年10月7日起至111年3月14日止 038 1,334,147元 自110年11月2日起至111年4月11日止 039 1,442,121元 自110年11月9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040 1,669,474元 自110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止 041 1,270,613元 自110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042 783,706元 自110年11月15日起至111年4月17日止 043 1,599,572元 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5月24日止 044 1,904,835元 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5月23日止 045 659,502元 自110年12月2日起至111年5月23日止 046 404,174元 自110年12月14日起至111年6月6日止 047 1,983,041元 自110年12月23日起至111年6月12日止 048 620,417元 自111年1月13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 049 1,609,822元 自111年2月8日起至111年5月29日止 050 1,609,567元 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8月10日止 051 1,156,076元 自111年2月22日起至111年8月10日止 052 1,547,481元 自111年2月22日起至111年7月27日止 附件㈠ ⑴借款金額6,600萬元 ⑵借款金額500萬元 ⑶借款金額2,000萬元 ⑷借款金額3,600萬元 ⑸借款金額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