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八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11 月 24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八0號 聲 請 人 甲○○ 送達代收人 乙○○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 下: 主 文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 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三七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 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三七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 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四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B法 官 潘快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 蔡德章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四 日 附表: ~F0 ~T48 ┌──────────────────────────────────────────────────┐ │股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八0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