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7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1 月 23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175號聲 請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6年11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54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54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11月1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3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美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3 日書記官 曾文玲 ┌─────────────────────────────────┐ │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1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2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3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4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5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6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7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8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9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10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 │ 1 │1,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