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單禁沒字第1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16 日
- 當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奕霖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單禁沒字第12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奕霖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110年度聲沒字第126號,偵查案號:110年度毒偵緝字第160號、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第1071號、第14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如附表所示移送機關查獲被告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因被告經觀察、勒戒後,已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0年 度毒偵緝字第160號、第161號及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第1071號、第142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不起訴處分書1 份在卷足參。惟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等物均係違禁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 亦定有明文。 三、經查: ㈠被告陳奕霖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09年度毒聲字 第220號裁定令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 品之傾向,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0年度毒偵緝 字第160號、第161號、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第1071號、第142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裁定、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㈡而扣案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物經送鑑定結果如附表各編號內容所示,有附表各編號證據出處欄所示之證據在卷足憑,是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物分別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2款所列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均屬違禁物,揆諸前揭說明,應認本件之聲請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另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故包裝袋亦均應依同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 收銷燬之。至於取樣鑑驗部分,既已鑑析用罄,業已滅失,爰不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6 日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靜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書記官 林曉郁 附 表: 編號 移送機關 查獲時、地 扣案物 鑑定結果 證據出處 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 109年10月17日凌晨0時25分許,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與光明十一路路口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1只(毛重0.67公克) 扣案白色結晶1包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淨重0.484公克,因鑑驗取用0.005公克,驗餘淨重0.479公克,檢驗結果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⑴新竹縣竹北分局三民派出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份(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890號卷第18至22頁) ⑵現場、扣案物及毒品初篩結果照片共4張(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890號卷第28至29頁) ⑶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09年11月4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1份(實驗室分析編號DAA2025,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890號卷第168至169頁) 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扣押物品清單1份(保管字號:110年度安字第267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890號卷第164頁) 二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 110年4月8日上午11時45分許,新竹縣○○鄉○○○路000號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1只(毛重4.18公克) ⑴扣案白色透明結晶1包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淨重3.918公克,因鑑驗取用0.006公克,驗餘淨重3.912公克,檢驗結果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⑴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份(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卷第31至33頁) ⑵現場、扣案物及毒品初篩結果照片共4張(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卷第34頁) ⑶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5月7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1份(實驗室分析編號DAA543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卷第128頁) 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扣押物品清單1份(保管字號:110年度安字第257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848號卷第124頁) 三 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110年5月12日上午11時53分許,新竹縣○○鄉○○路0巷0號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1只(毛重2.54公克)、摻有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之香菸1支、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1只(毛重0.3公克) ⑴扣案白色透明結晶1包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淨重2.196公克,因鑑驗取用0.002公克,驗餘淨重2.194公克,檢驗結果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⑵扣案香菸1支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檢驗結果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⑶扣案白色粉末1包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淨重0.094公克,因鑑驗取用0.001公克,驗餘淨重0.093公克,檢驗結果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⑴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份(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071號卷第22至24頁) ⑵現場及扣案物照片共16張(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071號卷第25至28頁反面) ⑶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6月17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3份(實驗室分析編號DAA5898、DAA5896、DAA5897,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071號卷第90、97、101頁) ⑷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扣押物品清單3份(保管字號:110年度安字第276號、110年度保字第967號、110年度白字第51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071號卷第87、94、98頁) 四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 110年7月13日下午3時30分許,新竹縣湖口鄉中興二巷底右側平房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暨無從析離之外包裝袋1只(毛重0.75公克) 扣案白色透明結晶1包經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檢驗:淨重0.537公克,因鑑驗取用0.002公克,驗餘淨重0.535公克,檢驗結果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⑴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份(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425號卷第19至21頁) ⑵現場、扣案物及毒品初篩結果照片共8張(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425號卷第30至33頁) ⑶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8月13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1份(實驗室分析編號DAA6271,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425號卷第91頁) 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扣押物品清單1份(保管字號:110年度安字第341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425號卷第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