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審智簡字第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8 月 09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9年度審智簡字第7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8年度偵字第471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乙○○明知如附表所示之電影,分別係如附表所示之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下稱迪士尼公司等)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任何人非經該等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公開傳輸該等著作,詎其竟基於擅自以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反覆、延續之單一犯意,未經該等公司同意,先於民國98年3 月間某日起,在其位於新竹市美之城88號8 樓之2 之租屋處,利用其所有之個人電腦設備及網際網路設備,自不詳網站下載重製如附表所示之電影檔案於電腦硬碟中。再利用其先前於98年2 月7 日某時許,向不知情之同學王蓉珊借得「GOGOBOX 」網站「sb1020」帳號後所申請之網路硬碟空間「希望之家R.B.」網路硬碟空間(網址:http://gogobox.com.tw/qpzmxsw ),而將上開電影檔案上傳至該網路硬碟空間內,並在該網路硬碟空間放置線上播放連結點,供上網瀏覽該部落格之不特定人,得以點選各該連結點,超連結上網連線至其置放電影之「希望之家R.B. 」 之網路硬碟空間內供人下載觀賞,以此方式多次重製及公開傳輸如附表所示之視聽著作,而侵害如附表所示之迪士尼公司等之著作財產權。嗣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臺中分隊員警上網進行蒐證時發現,經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結果,確為未經上開公司授權重製及公開傳輸之視聽著作,並為警於98年5 月3 日通知乙○○到案說明,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報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三、證據: (一)被告乙○○於警詢、偵查中之自白(見98年度偵字第4714號偵查卷第6至8、60、61頁)。 (二)證人王蓉珊於警詢中之證述(見上開偵查卷第11至13頁)。 (三)告訴代理人甲○○之於警詢中指訴(見上開偵查卷第14 至15頁)。 (四)告訴代理人李中生之於偵訊中指訴(見上開偵查卷第60 、61頁)。 (五)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印鑑證明書及著作權證明文件(見上開偵查卷第17、107至148、149至 173頁)。 (六)「GOGOBOX 」網站之網頁擷取畫面、博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函覆「GoGoBox 」網站「sb1020」帳號之使用者資料、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戶IP裝機地址使用資料回覆單、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s21021@yahoo.com電子郵件帳號之個人資料各1 份附卷可稽。(見上開偵查卷第21至51、52、54、53頁) (七)綜上,本件被告乙○○之犯行明確,應依法予以論科。 四、論罪及科刑: (一)論罪: 1、核被告乙○○本件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 2、按著作權法上所稱「公開傳輸」者,係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者而言,著作權法第3 條第1 項第10款定有明文。而該等行為以具互動性之電腦或網際網路傳輸型態為其特色,與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等傳統單向傳達著作內容之方式有別,且該條文中所稱「向公眾提供」之要件,並不以利用人確有實際傳輸或接收之舉為必要,只要處於可得傳輸或接收之狀態即為已足(參見92年7 月9 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3 條立法說明)。 3、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間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1079號判決可資參照。本件被告乙○○所為多次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之行為,係為免費供人瀏覽而為之;且其所為上開犯罪,屬公開傳輸及重製,性質上接近前開判決所指之「製造」、「散布」,僅其行為客體為無體財產權,故以「重製」、「傳輸」定義,而上開行為同具反覆實施性質,且時間密接,手法相近,可認係實質上一罪,無庸細究行為次數而分論併罰。 4、想像競合犯:被告乙○○基於一個犯罪決意,將電影檔案重製至其向證人王蓉珊借得「GOGOBOX 」網站「sb1020」帳號後所申請之網路硬碟空間「希望之家R.B.」網路硬碟空間中,並使不特定人得以點選播放連結之方式於網路上免費觀賞電影,則被告乙○○所為公開傳輸及重製之行為,侵害如附表所示各著作權人之著作財產權,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一情節較重之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而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處斷。 (二)量刑:爰審酌被告乙○○前無任何刑事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稽,足徵素行良善,惟其枉顧視聽著作係他人辛苦之智慧結晶,而非法重製、公開傳輸視聽著作,無視政府大力宣導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令,已損及該著作權人之權益,且為破壞我國著作權市場秩序,影響我國致力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名譽,不僅破壞知識經濟產業之發展,亦形成文化進步之障礙,所為究屬非是,然念及被告乙○○非基於營利意圖而為,且為初犯,併考量其犯罪手段平和,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末查,被告乙○○素行良好,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參,其因一時失慮致為本件犯行,經本院電詢結果被告乙○○表示願與告訴人等進行調解,惟因告訴代理人李中生表示經告訴人迪士尼公司等討論結果,不與被告乙○○進行調解,致調解未果,有本院公務電話紀錄表2 份附卷可佐,以被告乙○○願出面處理之態度可徵被告楊文歷此次偵審程序,已知所警惕而無犯之虞,故本院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諭知緩刑2 年,以啟自新。 五、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 項、第454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第9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第2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9 日新竹簡易庭法 官 劉兆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9 日書記官 林兆嘉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被侵權電影名稱 │被侵權公司 │ ├──┼─────────────────┼───────────┤ │ 1 │納尼亞傳奇:賈思潘王子(The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 │ │Chronocles of Narnia: Prince │公司 │ │ │Caspian) │ │ ├──┼─────────────────┼───────────┤ │ 2 │國家寶藏2:古籍秘辛 (National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 │ │Treasure:Book Of Secrets) │公司 │ ├──┼─────────────────┼───────────┤ │ 3 │實習醫生格雷〈影集〉第五季(Grey's│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 │ │Anatomy season 5) │公司 │ ├──┼─────────────────┼───────────┤ │ 4 │一路玩到掛(The Bucker List)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5 │我是傳奇(I Am Legend)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6 │特務行不行 (Get Smart)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7 │經典老爺車 (Gran Torino)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8 │綠色奇蹟 (The Green Mile)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9 │X戰警:金鋼狼(X-Men Origins: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Wolverine) │有限公司 │ ├──┼─────────────────┼───────────┤ │ 10 │巴比倫紀元(Babylon A.D.)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 │有限公司 │ ├──┼─────────────────┼───────────┤ │ 11 │終極警探4.0(Live Free Or Die Hard)│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 │有限公司 │ ├──┼─────────────────┼───────────┤ │ 12 │新娘大作戰 (Bride Wars)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 │有限公司 │ ├──┼─────────────────┼───────────┤ │ 13 │當地球停止轉動(The Day the Earth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Stood Still) │有限公司 │ ├──┼─────────────────┼───────────┤ │ 14 │澳大利亞(Australia)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 │ │ │有限公司 │ ├──┼─────────────────┼───────────┤ │ 15 │玩命關頭4(Fast and Furious)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 │ │ │任合夥 │ ├──┼─────────────────┼───────────┤ │ 16 │陌生的孩子(Changeling)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 │ │ │任合夥 │ ├──┼─────────────────┼───────────┤ │ 17 │神鬼傳奇3(The Mummy: Tomb of the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 │ │Dragon Emperor) │任合夥 │ ├──┼─────────────────┼───────────┤ │ 18 │絕命尬車(Death Race)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 │ │ │任合夥 │ ├──┼─────────────────┼───────────┤ │ 19 │七生有幸(Seven Pounds) │美商哥倫比亞公司影片股│ │ │ │份有限公司 │ ├──┼─────────────────┼───────────┤ │ 20 │墨水心(Inkheart)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 │ │ │司 │ ├──┼─────────────────┼───────────┤ │ 21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Curious Case of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 │ │Benjamin Button) │公司 │ ├──┼─────────────────┼───────────┤ │ 22 │真愛旅程(Revolutionary Road)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 │ │ │公司 │ ├──┼─────────────────┼───────────┤ │ 23 │馬達加斯加2(Madagascar: Escape 2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 │ │Africa) │公司 │ ├──┼─────────────────┼───────────┤ │ 24 │鋼鐵人(Iron Man)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 │ │ │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