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3 月 26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63號聲 請 人 程瀞萱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除權判決),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364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64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3 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麗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6 日書記官 廖軒毅 ┌──────────────────────────────────────────────────┐ │附表:股票 102年度除字第63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 │ │1 │5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