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7 月 27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50號 聲 請 人 陳進學 代 理 人 周麗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42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42 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6 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邱玉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書記官 謝國聖 附表: ┌──────────────────────────────────────────────────┐ │附表:股票 105 年度除字第15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4362 │ │1 │1000 │ │ ├──┼──────────────┼──────────────┼────┼───┼────┼───┤ │0002│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4363 │ │1 │1000 │ │ ├──┼──────────────┼──────────────┼────┼───┼────┼───┤ │0003│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4364 │ │1 │1000 │ │ ├──┼──────────────┼──────────────┼────┼───┼────┼───┤ │0004│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392 │ │1 │300 │ │ ├──┼──────────────┼──────────────┼────┼───┼────┼───┤ │0005│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503 │ │1 │1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