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2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1 月 25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235號 聲 請 人 文瓊耀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股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49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49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11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珈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5 日書記官 陳筱筑 ┌──────────────────────────────────────────────────┐ │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3498 │ │1 │1000 │ │ ├──┼──────────────┼──────────────┼────┼───┼────┼───┤ │0002│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675 │ │1 │157 │ │ ├──┼──────────────┼──────────────┼────┼───┼────┼───┤ │0003│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411 │ │1 │128 │ │ ├──┼──────────────┼──────────────┼────┼───┼────┼───┤ │0004│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301 │ │1 │114 │ │ ├──┼──────────────┼──────────────┼────┼───┼────┼───┤ │0005│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189 │ │1 │100 │ │ ├──┼──────────────┼──────────────┼────┼───┼────┼───┤ │0006│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231 │ │1 │40 │ │ ├──┼──────────────┼──────────────┼────┼───┼────┼───┤ │0007│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343 │ │1 │26 │ │ ├──┼──────────────┼──────────────┼────┼───┼────┼───┤ │0008│協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522 │ │1 │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