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88號聲 請 人 魏秀慧 訴訟代理人 李振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1 月21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224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224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7 年1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莊仁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 日書記官 蔡美如 附表: ┌──────────────────────────────────────────────────┐ │附表:股票 107 年度除字第288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285-7 │ │1 │50 │ │ ├──┼──────────────┼──────────────┼────┼───┼────┼───┤ │0002│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2774-0 │ │1 │609 │ │ ├──┼──────────────┼──────────────┼────┼───┼────┼───┤ │0003│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3456-7 │ │1 │540 │ │ ├──┼──────────────┼──────────────┼────┼───┼────┼───┤ │0004│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5071-8 │ │1 │238 │ │ ├──┼──────────────┼──────────────┼────┼───┼────┼───┤ │0005│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8092-6 │ │1 │924 │ │ ├──┼──────────────┼──────────────┼────┼───┼────┼───┤ │0006│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NX-013092-8 │ │1 │867 │ │ ├──┼──────────────┼──────────────┼────┼───┼────┼───┤ │0007│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NX-020090-9 │ │1 │645 │ │ ├──┼──────────────┼──────────────┼────┼───┼────┼───┤ │0008│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4NX-027089-9 │ │1 │17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