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28 日
- 當事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余忠仁、楊文城即新悅璟室內裝修企業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建字第60號 原 告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法定代理人 余忠仁 訴訟代理人 楊隆源律師 複代理人 楊勝鈞 被 告 楊文城即新悅璟室內裝修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林紹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詠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8 日書記官 陳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