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84號聲 請 人 許滄源即許福順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王彩綾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4 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359 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359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9 年4 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麗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書記官 曾煜智 ┌──────────────────────────────────────────────────┐ │附表:股票 109年度除字第8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4273-4 │ │1 │220 │ │ ├──┼──────────────┼──────────────┼────┼───┼────┼───┤ │0002│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6194-0 │ │1 │60 │ │ ├──┼──────────────┼──────────────┼────┼───┼────┼───┤ │0003│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9310-0 │ │1 │384 │ │ ├──┼──────────────┼──────────────┼────┼───┼────┼───┤ │0004│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NX-014244-3 │ │1 │132 │ │ ├──┼──────────────┼──────────────┼────┼───┼────┼───┤ │0005│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NX-021190-0 │ │1 │159 │ │ ├──┼──────────────┼──────────────┼────┼───┼────┼───┤ │0006│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4NX-028182-7 │ │1 │191 │ │ ├──┼──────────────┼──────────────┼────┼───┼────┼───┤ │0007│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NX-038125-0 │ │1 │229 │ │ ├──┼──────────────┼──────────────┼────┼───┼────┼───┤ │0008│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X-040667-0 │ │1 │13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