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2 月 25 日
- 當事人古寶珠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2號 聲 請 人 古寶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81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81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2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陳麗麗 附表: 附表:股票 111年度除字第00002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03559-2 1 1000 002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E0005200 1 10000 003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E0005201-2 1 10000 004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7NE0006517-8 1 10000 005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7NE0006565-8 1 10000 006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0717-6 1 89 007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1392-7 1 772 008 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1393-9 1 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