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2 月 25 日
- 當事人林建宏、李宜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6號 聲 請 人 林建宏 代 理 人 李宜靜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101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證券,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10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欣怡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謝國聖 附表:股票 111年度除字第00002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2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3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4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5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6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7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8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09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10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D0000000-0 1 1000 011 承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前名稱:宇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094NX0000000-0 1 416